我校高新校区大礼堂局部及其他教学区域屋面局部防水修缮项目已按规定流程组织招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次部分投标单位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导致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
根据招投标相关规定,该项目不满足开标评审条件,本次招标予以废标处理。后续我校将重新组织采购招标工作。
特此说明。
后勤管理与保障处(基建处)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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