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西安文理学院太白校区消防监控机房迁移工程采购公告
作者:后勤   发布时间:2020-04-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西安文理学院后勤管理与保障处按照分散采购程序,对西安文理学院太白校区消防监控机房迁移工程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西安文理学院太白校区消防监控机房迁移工程

  二、采购人:西安文理学院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五、采购预算:999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五)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注册资金壹千万元以上。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九)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建筑企业相关信息,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施工企业红色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七、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12号西安文理学院太白校区物业办公室

  联系人:林倩   联系方式:029-88226803

   八、招标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14:20分

      2、开标时间:2020年 4月30日上午14:30分

      3、开标地点:西安文理学院后勤管理与保障处二楼会议室

  十、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Copyright © 2002-2017 Powered by 西安文理学院后勤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Tel):029-88202794 传真(Fax):029-88202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