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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报销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27   点击数:
各学院:
从本周一开始,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学自2011年9月1日起发生的门诊费用(包括校内门诊就医和转诊门诊就医)可以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照以下程序报销:
一、报销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销凭据:
1、校内门诊就医的须提供校内就医的收费收据、大学生医保证。
2、转诊门诊就医的须提供转诊就医的转诊单、收费发票、病历、门诊收费明细、大学生医保证。
三、报销程序:
1、校内就医发生的费用在一楼收费室直接按比例报销。
2、转诊就医发生的费用须经大学生医保办(二楼)审核盖章后在收费室按比例报销。
四、北校区我校卫生所会派专人收取报销的相关资料,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五、从即日起参保的同学在校内正常上班时间就诊发生的费用只须支付按比例(30%)自付的部分。
望各位辅导员及同学们互相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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